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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仰的種類雖然很多,但若從本質而論,歸根究底,可分為兩大類,即「人本」與「神本」的信仰。亦即「相對性」與「絕對性」的異同;「暫時性」與「永恆性」的區別。
信仰是超越文化、民族與國籍的。上帝的愛是普世性的;神普遍的恩典(common
grace)臨到每一個人。如神創造萬物賜給人類享受,又賜陽光、雨水、空氣給世人。耶穌說:「‧‧‧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,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」(太
5:45)這就是神普遍的恩典。神救贖的恩典(saving
grace),是人聽了神的道,蒙受聖靈的光照而樂意接受主耶穌而得救的恩典。神的道是與人息息相關的,嚴格地說生命是不能離開道的。孔子說:「道不可須臾離也,可離非道也。」他甚至說:「朝聞道,夕死可也。」
一、 信仰的對象
信仰的對象真確,信仰才會有價值。反之,信仰的對象若錯謬,信仰就沒有價值。錯誤的信仰,必然導致可怕的結局。正確的信仰可得豐盛的生命,經歷美化的人生,並且得永生。錯誤的信仰使人恐懼不安,終局卻是滅亡。
信仰不單是「信甚麼」的問題,更是「信誰」的講究。若單講信甚麼,便可能講求信某一種東西、某一種主義、某一種學說、思想、傳說等。若是信誰,乃是指有位格的一位主宰;一位無所不知、無所不在、無所不能;永遠不朽、至聖潔、至公義、至誠實、全智、全豐的真神。
除了上帝是有位格之外,受造界中只有人、天使與魔鬼有位格。神直接創造天使(詩148:2-5;伯38:6-7;西1:16)與人(創1:26-27;2:7),卻沒有直接創造魔鬼,因為魔鬼是墮落的天使(賽14:12-15;結28:11-19)。人有身體與靈魂;天使與魔鬼沒有肉身,只是靈體。以上三者雖然都有位格,但是屬於受造界的範疇,是相對而有限的,所以不是我們信仰的對象。
我們不信人理性所想出來的神或宗教,因為人的理性有一定的限度,更何況人類墮落之後,人的理性已經受罪性的玷污。神學家加爾文(John
Calvin)認為「完全的敗壞」或「全然無能為力」,是指人「全部」被罪性所污染,包括人的身體與靈魂,甚至人的意志、思想、理性、感情都全然受影響。人與生俱來就有罪性,故不能以理性來創造上帝,相反地乃是上帝創造人(創1:26-27;2:7),並且賦予人理性。其實理性有其正常的功用與價值,理性若能好好的事奉神,必可榮神益人。但人不可成為「理性主義者」,因為理性不能超越神性,理性更不能宣判神性。按正常的程序乃是理性降服真理,因為神就是真理的本源,祂是真理的本體。耶穌說:「我就是真理」(約14:6),祂是永恆有位格的真理,不是自然界無位格有限的真理。人的理性所想出來的神,還不是真神,因為真神不是理性的產物;相反地,理性是神賜人的產品。簡而言之,「真神」造人,「假神」人造。真神大於人的理性,人的理性絕對不可能大於神,因為創造萬物的神與被造的人,本質是完全不同的;永恆不朽的神與暫時有限的人是不可等質或等量齊觀的。
我們不信受造界自然的萬象為神,如日、月、星、天、地、海、山、川、草木、禽獸等,甚至英雄偉人,古聖先賢都不是我們敬拜的對象;這些是屬於自然崇拜(Nature
Worship)。它們是受造物,當然本身不是造物的主。我們理當敬拜創造萬物的主宰。使徒保羅說:「
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裏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;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,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,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昏暗了;自稱為聰明,反成了愚拙,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,彷彿必朽壞的人,和飛禽、走獸、昆蟲的樣式。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奉那造物的主;主乃是可稱頌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!」(羅1:19-23,25)
神藉著自然與人的良心向人啟示衪的存在,但因人思想的墮落,自以為聰明,反成了愚拙,將受造之物提高為敬拜的對象,反而自貶身位,降低人格,去敬拜無意識且無生命之物,或去敬拜比人較低意識與生命的活物,或以列祖古聖為敬拜的對象,這是嚴重的本末倒置。因為宇宙萬物有一定的秩序與本位;物是最低的,動物次之,人是最高的受造者,而神是至高的創造主。萬物是本於祂,歸於祂,也為著祂。希臘哲學家亞理斯多德說:「物性之上有獸性,獸性之上有人性,人性之上有神性。」意思是說,宇宙萬物是由神而來的,除了真神之外,沒有任何人、事、物可代替神的地位而成為敬拜的對象。
中國的關尹子以陶匠與陶器作比喻說:「一陶能作萬器,終無有一器能作陶者,能害陶者;一道能作萬物,終無有一物能作道者,能害道者。」顯然地,造物者與被造者的地位與本質是不同的。創造萬物的真神與被造之人的關係也當明確才能產生正確的信仰。
我們不信「神即萬物,萬物即神」的理論,因為這是「泛神論」(Pantheism)的觀點。神既然創造萬物,萬物就不是神,神也不等於萬物。譬如一個木匠造一張椅子,木匠本身就不是椅子,因為造物者與被造物本質是不相等的;主體與客體是不同的;主動與被動也是不一樣的。
使徒保羅清楚的指明我們所信的是誰:「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,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,就必得救,因為人心裏相信,就可以稱義,口裏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」(羅
10:10-11)
1、信誰?
我們所信的對象是耶穌。耶穌是誰?祂為何值得我相信?舊約最後的一位先知施洗約翰曾公開的介紹說:「看哪!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------這真是神的兒子。」(約1:29,34)神的羔羊是為獻祭用的;所以這裏說:「除去世人罪孽的」,表明祂是救贖的主。舊約出埃及記12:7;13
逾越節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与門框上,預表贖罪。耶穌如同無瑕無疵的羔羊一般,為世人的罪獻上,完成了神永恆救贖的計劃。世界上沒有任何宗教的教主或教皇為人類贖罪;因為天下人間,除了耶穌以外,別無拯救,祂是獨一的救主。
施洗約翰同時宣告耶穌是神,這並非憑空想像,乃是他為主耶穌施洗時,看見聖靈彷彿鴿子降在祂身上(太3:16;約1:32-33),因而領受了神的啟示;清楚知道祂是神的兒子,道成肉身,前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。先知的職事是作神的代言人,若所言的非出於神,而不能準確的應驗,他是要被治死的。除了耶穌以外,所有宗教的領袖沒有一個人是神,各宗教的教主只是透過自然啟示領悟神的存在。畢竟宗教是人想找神的方法。
當耶穌在約旦河受洗時,「從天上有聲音說:『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』」(太3:17)表示天父宣示耶穌是神子。當主耶穌登山變像時,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;你們要聽祂。」(太17:5)聖父再次的宣示耶穌是神的愛子。我們所信的神是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的真神,是獨一的真神,從三個位格彰顯出來。「聖父、聖子、聖靈」三位一體的神是同質、同尊、同權、同榮、同在的。
耶穌自己宣告說:「我與父原為一。」(約10:30)
這是生命本質的原為一。耶穌是父本體的真像,「從來沒有人看見神;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,將祂表明出來。」(約1:18)
耶穌甚至說:「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。」(約14:9)在主降生七百多年前,先知以賽亞受神的啟示說:「
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,有一子賜給我們,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;他名稱為『奇妙策士、全能的神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』。」(賽
9:6),耶穌未道成肉身之前就是神,衪是全能的神、永在的父。祂是太初與神同在的道。(約1:1-3)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還沒有亞伯拉罕,就有了我。」(約8:58)亞伯拉罕是主前二千年的人,在此表明耶穌是先在的,因為祂就是神。現代的中國人,無人敢說:「還沒有孔子,就有了我。」因為我們不是神,不是「先在」的,我們不配如此說。神的救恩在創世以前就計劃的,因為聖經說:「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;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,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。」(弗
1:4-6)
耶穌曾經問門徒說:「『你們說我是誰?』西門彼得回答說:『你是基督,是永生神的兒子!』耶穌對他說:『西門巴約拿,你是有福的!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,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。』」(太
16:15-17)人不能單靠自己的理性認識神,乃是透過神的啟示才能真正的認識神。彼得認識基督是神的兒子,是出於天父的指示。照樣,神藉著聖經的道與基督向人啟示。
譬如說,一張二十元的美鈔,如何証明它是真的鈔票?唯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從此張鈔票本身著手,因它有一定的號碼、顏色、花紋、紙張的厚度、本質、密碼等以資辨別。認識真神也是如此,神向人的自我啟示是最可靠真確的。
2、如何信?
(1) 口裏承認—耶穌是主
口裏認耶穌為主,不是外表的儀式而已,也不是口是心非的承認,乃是公開誠意的告白。因為在第一世紀,羅馬帝國的時代,凡在本國版圖之內的百姓,都當稱羅馬皇帝為主,因為羅馬皇帝已經被「神格化」。其次是猶太人只稱耶和華神為主。所以在此衝突與艱難的環境下,要稱耶穌為主需要極大的挑戰與信心。耶穌之所以被釘十字架,其中一個理由就是祂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子。聖經記載:「大祭司對他說:『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,告訴我們,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?』耶穌對他說:『你說的是;然而我告訴你們,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,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』大祭司就撕開衣服,說:『他說了僭妄的話,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?這僭妄的話,現在你們都聽見了,你們的意見如何?』他們回答說:『他是該死的。』」(太
26:63-66) 耶穌絕不會為撒謊而喪失生命。祂曾公開的教訓人說:「是、就說是;不是、就說不是。」(太5:37)這表明祂的確是神子,祂絕不能否認神子的身份。
口裏認耶穌為主,表明祂是我們的救主,生命的主。真實的信仰,乃是我們的意志降服祂的主權,思想歸入祂的真理,感情投入祂的聖愛。祂管理我們生命的主權,在心中坐寶座,掌權居首位。不是羅馬皇帝作主,不是猶太宗教作主,不是祖宗作主,也不是自己作主。耶穌為何夠資格作我們的主?因為:第一、祂是創造生命的主。「萬物是藉著他造的,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。生命在他裏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」(約
1:3-4)第二、祂是救贖的主。「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,這是我們所看見,且作見證的。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,神就住在他裏面,他也住在神裏面。」(約一4:14-15)使徒約翰親自跟隨主耶穌三年半之久,他親身的所見所聞,都是最原始的証據,也是最可靠的見證。
(2)、心裏相信—神叫衪從死裏復活
口裏承認,心裏相信,是表裏一致的,在時間上是分不開的。心裏相信是對神,口裏承認是對人的表明,兩者是內外互相印証的。心裏相信基督,即可稱義;口裏承認是在撒但面前誇勝,因基督已經勝過罪與死亡。基督已經完成救恩,我們心裏相信與口裏承認,才能將客觀的救恩成為主觀的經歷。
主耶穌從死裏復活是歷史的事實,是信仰的根基,是獨特的真理,是聖經所默示的。主耶穌復活不是「神話」,更不是「幻想」,或「杜撰」。而是路加醫生經過仔細的查考才記下耶穌復活、顯現、升天的事(路1:1-3;徒1:3)。英格蘭著名新約學者韋斯考特(Westcott)主教說:「耶穌復活比其他歷史事件擁有更充份的証據,足以証明其真實性。」
抹大拉的馬利亞看見復活的主(約20:18);耶穌復活後向眾門徒顯現(約20:19-28);後來十二使徒及五百多弟兄都看見復活的耶穌(林前15:5-6);連看守墳墓的羅馬兵丁都看見耶穌復活(太28:4,11),這些都是歷史的見證人。
歷史上沒有任何教主或教皇從死裏復活。堯、舜、禹、湯、文、武、周公、老子、孔子、孟子都沒有復活,惟獨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了。復活本是神的大能(弗1:19-20),並且復活與信仰息息相關。使徒彼得說:「
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,重生了我們;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,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。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,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」(彼前
1:3-5)復活重生了我們,使我們得救有保障,有永恆的盼望。
(3)、信心的功效—就必得救
義人是因信得生;人非有信就不能討神喜悅。我們得救不是憑功勞,也不是靠行為,更不是依靠任何宗教的禮儀或獻祭;因為牛羊的血斷不能赦免人的罪(來10:4)。信的本身不能叫人得救,乃是信耶穌基督叫我們得救,這才是信仰的本質(來9:14-15)
二、 信耶穌—必不致羞愧
「凡信祂的人,必不至於羞愧。」(羅10:11)
罪使人羞愧,惟有基督的寶血除去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(約一1:7),使我們在衪裏面因信稱義,是祂的義成了我們的義。不但如此,祂賜給我們榮耀尊貴為冠冕(詩8:5),這是何等的奇妙。神的榮耀是超然的,祂榮耀的本質是永恆不改變的。
使徒保羅說:「 我不以福音為恥,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」(羅
1:16)當時的希利尼人注重智慧,以為信福音是愚拙的。猶太人則反對基督,將祂釘十字架。羅馬帝國時代,十字架是對非公民的一種酷刑,也是世人認為是最羞恥的刑罰。但保羅卻不以福音為恥。按國籍而論,他是羅馬公民;按種族而論,他是希伯來人的希伯來人;按知識而言,他在迦瑪列門下受教,深知猶太人的律法与宗教,精通希臘人的哲學與文化。他竟然不以外在的成就誇口,而只誇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福音。他深知信仰的本質是基督(林前15:1-5)所以不但不以福音為恥,反而以主為榮。
三、 福音的普世性
「猶太人和希利尼人,並沒有分別;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,他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。」(羅10:12)
基督的救恩是超越種族與文化的,無論是猶太人、希利尼人、歐洲人、非洲人、中國人,都可聽信福音。福音雖是普世性的,但卻不是「普世得救論」;不是每一個人都得救,乃是信主耶穌的才能得救。耶穌說:「這天國的福音,要遍傳普天下,對萬民作見證,然後末期才來到。」(太24:14)猶太人自以為是神的選民,就輕視異族人,他們將外邦人看為「狗」,是不聖潔的,這是民族與宗教的狂傲。在上帝面前,人是「生而平等」的。所謂平等是指生命的本質,不是指智慧的高低,或才賦之深淺。人都是照神的形像造的(創1:26-27),惟有人才有敬拜神的思想、意志與感情;也只有人才會追求人生的意義,永恆的價值與歸宿。惟獨人有靈魂(創2:7),才會用心靈與誠實敬拜神(約4:24);靈魂是無價之寶,耶穌說:「
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靈魂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靈魂呢?」(太 16:26)
猶太人是人,希利尼人也是人,中國人也是人;只要是人,都一樣是罪人。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羅3:23)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」(羅
6:23)只有一位救主,就是主基督;祂是創造人類的主,也是拯救的主。天下人間,也只有一個救法就是信耶穌得永生。
四、 信仰的行動
「因為『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』」(羅10:13)
信仰確實不是紙上談兵,乃要付諸行動,這行動就是禱告。禱告本身不是得救的條件,各宗教都有禱告的禮儀与方式。主要是向誰禱告,禱告的對象要對,禱告才會產生功效。禱告是信心的行動,因為我們信祂才會求告祂。禱告是承認神的主權,神救贖的事實,並且承認且接受藉著基督所完成救恩。禱告是一件神聖的大事,因為有限有罪的人,要向一位無限至聖潔的上帝說話,誠然不配,但藉著基督為中保,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求恩惠,蒙憐恤,作我們隨時的幫助(來4:16)。
基督是福音的內容,信仰的本質。我們既然信祂,就當靠聖靈的大能活出基督的見證,並且傳揚祂的福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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